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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1名编外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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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dream

2023/4/20 22:16:09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广泛吸引专业人才,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简介

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为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区政府委托的以财政性资金为主要来源的非经营性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代表越秀区政府统筹管理市、区财政或市、区投融资的,原则上投资额度100万元(含)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全方位负责项目管理、监督、检查等日常工作。

二、招聘范围及职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后勤服务类辅助人员1名,详见《广州市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职位表》(附件1)。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人员不占编制,依法建立劳动(劳务)关系。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

5.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受理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二)资格条件和岗位条件

1.资格条件和岗位条件详见《广州市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职位表》(附件1)。

2.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有关时间计算均截止至资格审查截止日期。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预报名、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缺员补录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预报名

1.报考者登陆广州市越秀区信息网(www.yuexiu.gov.cn)下载《报名表》(附件2)、资格审查资料目录(附件3),于2023年5月12日前将《报名表》、资格审查资料目录里的资料扫描件打包(压缩包命名格式为:姓名-手机号码)发送至电子邮箱yxqdjzx_htb@gz.gov.cn。未经网上预报名者不得进入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环节。

2.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1.时间: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上午9:00时至12:00时止(具体时间安排请留意网上或电话通知)。报考者携带《报名表》(附件2)及按照资格审查资料目录(附件3)要求带齐材料到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二楼(越秀区东华西路永胜街东盛大厦51号)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2.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者所提交的现场资格审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3.通过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者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期间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的视为核查不合格,不得参加面试。

4.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将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1.预计2023年5月20日(星期六)举行,具体事项及时间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采取结构化、专业化相结合的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以及相关专业技术能力。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总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则通过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四)体检

1.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组织实施。

3.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在同职位考生中按照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

1.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2.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对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在同职位考生中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等额递补。进入考察人选主动放弃或所在工作单位不同意解聘及不接受前往考察的,视情况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广州市越秀区信息网(www.yuexiu.gov.cn)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及无影响聘用情况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办理聘用手续

1.拟聘用人员经公示,被投诉查实不可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2.应聘者本人放弃的(在2个月内未能根据聘用单位管理要求办理好相关聘用手续的,也视为本人放弃),可在同职位考生中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3.成功聘用的编外人员实行劳动(劳务)合同管理。

4.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缺员补录

试用期之内,如遇本次招聘人员辞职(退)造成岗位空缺的,从同职位的考生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考核,通过考核者可以补录。

咨询电话:020-83520507、020-83520515

广州市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2023年4月23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yuexiu.gov.cn/yxdt/tzgg/content/post_89425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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